吉林省国有林区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区(简称天保工程区)包括18户森工企业(省森工集团8家,延边林业集团10家)、4个森林经营局,均位于吉林省东部长白山区。经营总面积402万公顷,有林地面积368万公顷,天然林面积299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89.7%,在册职工9万人,离退休人员8万人,林区总人口75万人。2012年,企业总产值85.8亿元,实现利税5.0亿元,年人均工资23197元。

一、国有林区改革基本情况

2005年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36号)精神,吉林森工企业加大改革力度,改革范围包括全省所有的22户国有林业单位(18户森工企业、4个森林经营局)。改革内容包括1、剥离企业办学校负担:森工企业共向地方移交学校101所,移交中小学所需的经费,省属企业由省财政负担,其它市(州)所属企业由省财政承担30%,其余由当地财政承担。省属8个森工局剥离中小学52所,教职工5255人,全部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延边州属10个森工局共移交中小学38所,教职工5550人;4个森林经营局共移交中小学11所,教职工456人。移交的中小学所需经费,省属企业开办的学校由省财政负担,其它市(州)所属企业开办的学校由省财政承担30%,其余由当地财政承担。2、剥离企业所办医院,但移交缓慢。截止目前,全省22个单位共移交了5所医院,剥离医护人员530人;3、剥离供水、供电、供暖、消防、环卫、物业公司等社会职能,除个别森工企业与地方政府协商实现了移交(企业还承担着大量改革成本),绝大多数没有实现移交。

二、制约改革的瓶颈

从吉林省前期森工企业改革操作的情况看,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难度相当大,多数地方政府受财力限制,既不愿意接,也没有能力接。目前,企业办中小学校已经全部移交当地政府,但延边州所属森工企业移交的学校由于州财政承担的资金不能到位,延边州属森工企业每年还要拿出6000余万元给已经移交当地政府管理的中小学校。另外,公检法、环卫、消防、供水、供电、供暖、医院的剥离移交也涉及资金问题。

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最大的难题就是资金问题。目前,森工企业医院管理和运行基本还是由企业负责;供水、供电、供热、环卫、消防、离退职工管理等成本依然由企业承担。这部分改革成本依靠地方财政也难以承受。如全省18户森工企业在主辅分离,加工企业退出国有改革过程中,仅省财政就拿出2亿元,用于这部分企业职工身份的转换。下一步继续推进企业政企分开,还将有相当多的职工需要进行身份转换,在这方面迫切需要中央财政给予特殊政策和资金支持。

全省9万在册职工如果有一半需要转换身份,人均按2.5万元计算,约需资金11亿元;

全省森工企业所涉公检法单位需剥离公检法人员共4347人,在现有天保政策每人补助1.5万元的基础上,还需要每人6万元的转移支付资金,也就是还需要增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6亿元。其他环卫、消防、供水、供电、供暖、医院等社会职能人员全省共有2万人,按每人经费4万元计算,需资金8亿元。

三、建议

为顺利推进吉林省国有林区改革,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更好地维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和推进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建议中央财政承担部分改革成本,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投入,支持国有林区顺利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