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青松

笔者最近发现一个现象,在家观看电视节目时,由于节目情节闷,有时会直接在沙发上睡过去,可突然被特别大的广告声镇醒!但是这期间没有家人调过电视音量,自己也不可能睡梦中去把音量调大。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电视广告音量要比电视节目音量大。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优酷、爱奇艺和搜狐等播放视频过程中,广告声音要比视频节目声音大很多,带着耳机会被突如其来的巨大声浪镇到!可以说听力和心灵都受到了影响甚至是伤害!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

对于电视广告问题,首先有主观自身因素,很多人喜欢看正片不喜欢看广告所以从心理上影响人的主观感受,而且有些广告的声音与电视剧等正片的风格强烈不符,广告的快速强行切入让人感觉广告的声音比正片大了一些。其次看客观因素,广告商为了增加广告效果,成功引起观众的注意所以广告声音可能会被故意的增加,由于部分地方台设备陈旧,节目源庞杂且规格不一,专业人员素质不够,处理不了或者不愿处理这些观众动动手指就能解决的问题,地方电视台基本就靠着广告活着,观众受影响看广告的增加,电视台影响力增加,广告费用增加,愿意做广告的人也多了。

对于网络视频广告问题,拿优酷正片前越来越长的(30秒,45秒到两分多钟的)广告来说,这是另一种逼迫用户花钱付费成为会员的方式。另一方面,针对网络广告的内容,如投放网游广告基本都是一个套路,比如热血传奇类的,女模特穿得少、男人扛大刀,声音很大,甚至还有涉嫌淫秽色情的广告语。这对于模仿能力强却自治力差的小孩子来说是非常不适宜和危险的。

无论是电视广告还是网络广告,正片声音小,广告声音大,归根到底就是广告赚钱多!广告商和厂商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却只有短短几秒, 不大声, 怎么引起受众注意!可广大受众和消费者没有必须收看广告和购买广告产品的义务,这种主观故意甚至恶意的吸引注意力的方式造成了广大消费者生理和心里的负担,也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内容和形式不当的广告加以治理,可以让消费者有尊严的消费和生活。